综合管廊
DATE:2018-08-30    查看次数: 1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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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背景

保山市位于云南省西部,位于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国际大通道的门户前沿。全市辖隆阳区和施甸、腾冲、龙陵、昌宁4县市。截止2015年底,全市人口达到258万人。其中,拟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区域人口达到32万人。规划到2030年,拟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区域人口60万人。涉及六类地下管线(电力管线、通信管线、给水管线、燃气管线、污水管线、供水管线)。随着保山中心城市的快速发展,地下管线建设规模不足、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进一步凸显,管线扩容、更新、维修等造成道路反复开挖现象十分突出,已经成为制约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市容环境建设的主要“瓶颈”。同时,由于各管线单位管理体制和权属复杂,敷设在地下的各种管线重叠交错、杂乱无章,施工挖断管线事故不断,违法占压管线等安全隐患突出,管线安全事故日益增多,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运行秩序。这与城市定位、城市品位的建设目标格格不入,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差距很大。保山市委、市政府立足城市长远发展,辩证地分析了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认为统筹实施综合管廊规划建设是促进城市地下管线实现集约化、资源化的有效途径,是解决当前地下管线事故频发、安全隐患突出、应急防灾能力薄弱等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城市安全运行、促进经济增长、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的重要保障。

为此,保山市于2013年开始启动实施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计划,并于2014年在保山中心城市先行先试,开工建设永昌路、保岫东路、青堡路(象山路-沙丙公路)三条地下综合管廊。


建设内容及规模

保山中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项目新建综合管廊及3座监控中心。综合管廊86.23公里,具体为:干线综合管廊49.37公里(包括永昌路、青堡路、东环路、沙丙路、保岫东路、景区大道), 支线综合管廊36.86公里。其中:单仓38.66公里,双仓5.5公里,三仓24.83公里,四仓17.24公里。综合管廊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配电工程、通风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监控工程、防灾报警及消防、标识等工程。新建监控中心三座,总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静态总投资64.09亿元,动态总投资为67.58亿元。2016年4月21日财政部、住建部联合组织开展的2016年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竞争性评审中,云南省保山市作为该省唯一的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参评州市,以第六名的优异成绩在竞争性评审的20个城市中脱颖而出,成为全国15家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之一。未来三年,保山市每年可获得中央财政3亿元的专项资金补助(第一年3亿元专项资金补助已于2016年7月26日到账)。另外,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建城函【2016】406号)文件的相关精神,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实现绩效考核优秀的项目,给予中央专项资金拨付基数10%的奖励,以鼓励综合管廊试点项目充分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2016年9月,保山中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获国家统计局批准建库,入库《2016年9月5000万元及以上法人项目新入库名单》,立项文件、施工合同、资金拨付、工程形象、施工现场图片、税收等报送支撑要素已基本具备,并正常申报。

根据2016年10月11日国家财政部下发的文件《关于联合公布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加快推动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财金【2016】91号)内容,保山中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项目已被列入财政部第三批PPP示范项目名单。

根据试点申报材料,保山中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计划分两年实施,一年运营,其中,2016年实施的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有:沙丙路(西环路—东绕城路)、东环路(沙丙路—北七路)、青堡路(沙丙路—东绕城路)、海棠路(环城西路—景区大道)、惠通路(兰城路—九龙路)、堡货路(青西路—东环路)、兰城路(惠通路—学府路)、东城大道(北七路—龙泉路)、2#、3#监控中心;2017年实施的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有:象山路(永昌路—青堡路)、景区大道(沙丙路—北七路)、北七路(正阳北路—东环路)、龙泉路(环城西路—永昌路)、九龙路(北城路—惠通路)、升阳路(环城西路—永昌路)、兰城路(北八路—北城路)、纬三路(青西路—堡东路)。

项目运作模式

项目采用PPP模式,实行“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一体化+入廊单位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的经营方式。保山中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项目已严格按照PPP规定程序进行了公开招标,选定了社会投资人—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保山市人民政府授权保山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中标社会投资人现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的云南建设基础设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SPV),项目公司于2016年6月22日注册成功。项目公司(SPV)名称:保山市地下综合管廊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其中:由云南建设基础设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保山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并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30年(不含建设期),负责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特许经营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完好无偿地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及项目资本金

保山中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项目总投资为67.58亿元。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30%(20.27亿元),项目资本金按照股东双方的股权比例出资,即云南建设基础设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按60%的股权比例出资(12.16亿元),保山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按40%的股权比例出资(8.11亿元);股东双方按照施工进度分批注入所应出资的项目资本金,所出的项目资本金从注入之日起计算内部收益率(含建设期)。剩余70%的项目建设资金,以项目公司(SPV)作为融资主体,向金融机构进行长期融资;积极争取各级补助资金,并将争取到的资金注入项目公司,用于项目建设。

保山中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项目建设实行施工总承包制,由中标社会投资人现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属总承包二部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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